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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郭元强陈光荣郑人豪出席会议并讲话 推动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前列
来源:珠海市共产党珠海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1-22

文/付洪军

17日上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郭元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前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陈光荣、市长郑人豪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元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深入阐述了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实施路径和任务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前列。

郭元强强调,要抓住水、大气、土壤三个重点,牢牢扭住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加快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提升珠海市的环境质量。要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及早推进土壤污染治理。要下大力气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历史欠账问题,前瞻性地部署一批高标准的环保基础设施。

郭元强强调,要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巩固和扩大珠海生态文明优势。一是强化主体功能定位。要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要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推进“多规合一”,确定城市发展的底线约束和增长边界,完善空间开发管控体系。要坚持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维护好海洋海岛生态环境。二是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结合工业园区扩容增效行动,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严把园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好“一屏两带,三片多核,蓝绿网纵横”的生态空间格局,完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公共性和协调性,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四是强化绿色发展的制度支撑。以省部合作共建珠江三角洲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为契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珠中江跨区域污染防治和环保合作机制、与港澳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等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

郭元强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其他各部门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要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加强责任追究,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做好省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试点。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市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绿色发展的共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全民行动。

陈光荣指出,一直以来,珠海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开展了大量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珠海市要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严格环保责任落实,完善政府统筹协调、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保工作机制,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郑人豪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珠海的立市之本、靓丽名片,更是珠海最值得保护的生产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的部署,摸清底数,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确保成效。要“保好水、治差水”,集中整治好前山河及黑臭水体,切实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协同治理,全力控制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精细化管理。要立足长远,尽快摸清全市土地环境质量状况,大力开展和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大力度、严格保护,进一步优化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强化空间管控,从源头把住准入关;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差别化政策;实施创新驱动,强化环保科技支撑;深化体制改革,厘清环境保护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升监测应急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严格监管合力。

会上,市环保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市政和林业局、斗门区主要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情况、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市领导刘佳、潘明出席会议。